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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卫星定位信息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时间:2021-03-10 08: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13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警用卫星定位信息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88号1栋7楼704号 中标(成交)金额 6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公安局警用卫星定位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服务范围:本项目将对成都市公安局警用卫星定位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升级,完善相关功能模块,提升系统运行性能,实现更加精准的警用卫星定位,从警用卫星定位终端(包括但不限于能接收“北斗”、“GPS”等制式定位信号的终端设备)获取定位信息用于支撑成都公安在全域成都范围内的各类警务应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警务指挥类应用);服务要求: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由不少于2名运维工程师和不少于1名开发工程师组成的本地运维团队,对系统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针对公安机关日常勤务繁忙,安保活动频繁的特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重要安保活动期间安排本地运维团队中的1名运维工程师参加现场值守保障,本地运维团队中的其余人员处于待命状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突发的技术故障问题;服务时间:中标人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割接上线。该阶段完成时间以项目割接上线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中标人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确保项目达到初验标准,并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初验申请后,将会同监理方和评测方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不具备初验条件的,可书面说明理由,并驳回中标人提交的初验申请。中标人应整改后,重新提交初验申请。该阶段完成时间以初验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中标人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确保项目达到终验标准,并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收到终验申请后,将会同监理方和评测方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不具备终验条件的,可书面说明理由,并驳回中标人提交的终验申请。中标人应整改后,重新提交终验申请。该阶段完成时间以终验报告签署时间为准;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朱晶明;成员:谭钦、王勤、周熳、陈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表编号:(2021)0038号;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电话:028-61882648;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40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 010-63348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28-864079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四川 服务平台 公开招标 卫星定位 上一篇: 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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