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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光办公区物业接续招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4 二、项目名称:肥光办公区物业接续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1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光办公区物业接续招标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正芝,程立余,纪宝林,陆万富,薛培忠,李松,晁文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金额:¥573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883601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光办公区物业接续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站前路交口县政务大楼9楼 联系方式:0551-68834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媛媛 电话:0551-68825072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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