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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测委托业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时间:2021-06-18 08: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171 二、项目名称 2021年监测委托业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1: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包2: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包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1: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1室 包2: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1室 包3: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报价:710000元;包2:报价:710000元;包3:报价:6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1.名称:2021年监测委托业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服务范围:运维服务监测站点高新区2个,双流区2个,东部新区2个,蒲江县1个。 服务要求: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遵守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空气子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空气子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包2:1.名称:2021年监测委托业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服务范围:运维服务监测站点锦江区2个,温江区2个,龙泉驿区1个,新津区1个,天府新区1个。 服务要求: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遵守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空气子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空气子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包3:1.名称:2021年监测委托业务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服务范围:运维服务监测站点成华区2个,郫都区2个,青白江区1个,简阳市1个,金堂县1个。 服务要求: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遵守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空气子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空气子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熊海燕,罗杜良,苟向松,李玲,韩君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88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备案号:(2021)1338号;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成财采〔2019〕17号”);4、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代理服务费:01包代理服务费9612元,02包代理服务费9612元,03包代理服务费9612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28-68738205、68738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何先生 电话: 028-877871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四川 公开招标 业务 项目 上一篇: 复印纸(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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