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中标 |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8-11 10: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802202100015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5楼 中标(成交)金额 450432.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服务要求:(1)抽样要求: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检样品(检验样品、备份样品)采取购买方式取得。具体抽样工作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相关文件执行。 (2)送样要求: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检测实验室,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测结论的变化。对有低温要求的样品,必须采取冷藏、冷冻等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散装样品涉及微生物检测指标的,必须采用无菌包装,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承检机构。(3)抽检样品管理和封存要求:供应商应建立通风良好、隔绝污染、具有冷藏、冷冻条件的样品库、备样库,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测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时间、单位和品种分类存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测结论合格的,供应商应当自检测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自检测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备份样品;(4)检测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检测标准,检测程序,认真负责,按照食品检测技术要求做好样品检测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测原始记录,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5)供应商将协助编制抽检监测计划,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在“计划”执行完毕,协助撰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书,详细对该地区抽检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报告书交予采购人,为采购人下一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6)供应商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 (6)当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保障及其他任务需要开展抽样工作时,抽样人员应24小时无条件立即响应。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1年10月20日。服务标准:供应商应遵照《2021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保证抽样过程和检验检测质量,抽样过程和检验检测中无重大差错或责任赔偿案例;抽样检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刚、邱群南、赵军(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6%)。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206.9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村三组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547167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元市图腾广场2单元23楼1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9-360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0839-36000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食品 四川 竞争性 安全监督 上一篇: 巴中市南江县侯家镇人民政府侯家镇广进村通畅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财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