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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餐饮服务中标公告

时间:2021-08-30 13: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60377
21年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LNXM(Z)2021-08-04(招标文件编号:LNXM(Z)2021-08-04)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松岭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餐饮服务  
   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餐饮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包括总园和西湖分园两所幼儿园),现一共拥有教职工58人(其中总园41人、分园17人),幼儿280人(其中总园180人、分园100人)。现通过自主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大型团餐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幼儿提供三餐两点,以现场制作的方式为全园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中标单位以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要。
★二、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方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就餐人员实际情况自行配置。工作人员必须包括:厨师(具有厨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面点师(具有面点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切配工、洗消工。保证餐食保质保量供应及时。
2、中标方工作人员要求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具有健康证,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需附工作人员食品行业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伙食委员会和教代会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地点:总园: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5-3号;分园:沈阳市于洪区西湖街13号。
★四、执行标准
1、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保证食堂的卫生防疫和就餐环境需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并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2、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应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幼儿园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服务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幼儿园声誉,中标单位须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幼儿园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4、中标单位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约定
1、幼儿餐23元/天;教师餐15元/天。
2、幼儿:每月进行一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教师:待区财政资金拨付后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六、供餐标准(幼儿带量食谱由幼儿园负责提供)
1、幼儿就餐时间:
早餐:7:55—8:20
间点:9:20—9:40
午餐:11:00-11:30
午点(水果):14:30—14:50
晚餐:15:55—16:20
3、教师就餐时间
早餐:7:00—7:50
午餐:11:00—12:20
4、为教师提供每日早、午餐,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的一日三餐两点。
5、幼儿早餐:粥、牛奶、小菜、中西点、鸡蛋、面条、馄饨等
幼儿间点:酸奶+坚果或牛奶+西点
幼儿午餐:一种主荤、一种副荤、一种素菜、一道热汤、米饭(不定期制作面食)。
幼儿午点:三种水果
幼儿晚餐:一种主荤、一种副荤、一道热汤、米饭(不定期制作面食)。
6、教师早餐:一种热菜、两种焯水拌菜、粥、面食(豆浆、豆腐脑、牛奶、鸡蛋、鸡蛋糕、馄饨等每周穿插添加)。
教师午餐:一种主荤、一种副荤、一种素菜、一道热汤、米饭(不定期制作面食),水果、酸奶等每天穿插添加。
备注:猪牛羊肉保证鲜肉入场;保证净菜入场。
★七、水、电、燃气费用及设备设施等其他的相关约定:
1、食堂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燃气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2、甲方提供的食堂设备,中标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如有损坏负责维修及赔偿。
3、服务期满,中标方应将所服务的食堂设备、设施以清洁无损(自然磨损、陈旧老化除外)的状态交给甲方,如有损毁,中标方予以赔偿。
4、中标单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增添设备设施。(服务期间由中标单位增添的设备设施,在合约期满后,返还中标单位)
5、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厨余垃圾的分类和清运工作。
6、服务期间因食堂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八、中标单位须接受甲方的月度考核,由甲方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单位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单位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存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特别说明:分园教职员工17人,幼儿100人。在2021年9月之后,分园有可能独立成园,不再与总园一同接受服务。中标单位将只为总园教职员工41人,幼儿180人提供餐饮服务。中标单位可在两园分离后,自行调整人员配备。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伙食委员会和教代会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三年。  
   幼儿餐23元/天;教师餐15元/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业柱、刘东华、宋祖安、曲红、段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服务费10,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幼儿餐23元/天;教师餐15元/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5-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25307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11楼3号)            

联系方式:吕波024-8124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波

电 话:  024-8124899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沈阳市   餐饮服务   公告   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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