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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瓦乡、小银木乡、老寨子乡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提升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9-28 07: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3430202100024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自然资源局南瓦乡、小银木乡、老寨子乡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提升改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常青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龙爪小区6-3幢1层42号 中标(成交)金额 5638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自然资源局南瓦乡、小银木乡、老寨子乡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提升改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区位于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涉及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南瓦乡尼古拉达村、书波村、特尔村土地整理项目,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小银木乡交点村、松林村、银坪村土地整理项目,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红峰乡安普村、显威村、老寨子乡嘎克村土地整理项目自查整改设计、航空摄影、验收、备案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省州安排的时间,按时完成南瓦乡、小银木乡、红峰乡等3个土地整理项目整改设计、施工指导、验收资料编制。服务地点位于金阳县南瓦乡、小银木乡、红峰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前期整改设计,现场指导施工,验收资料编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提供规划设计成果方案。 服务标准:整改设计技术规范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4)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5)《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 (6)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8)《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川自然资规〔2020〕8号); (9)《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10)《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1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3)《土地整治术语》(TD/T1054-2018); (1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15)《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 (16)四川省和凉山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川自然资办函〔2021〕8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1-1528号和2021-1529号、凉自然资函〔2021〕626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茜、叶国新、马洪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备案编号:JZC2021145号;监督投诉单位:金阳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4-8733725。二、1、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四、项目预算:56.6万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金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4-8734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5号5楼507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666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蒲先生 电话: 028-866608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四川 寨子 竞争性 乡土 规划设计 上一篇: 2021年九龙县道地川白芍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种茎采购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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