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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医疗保障局其他保险服务结果公告

时间:2021-10-22 14: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9667
21年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海拉尔区阿里河路34号
5,7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类


1-1
其他保险服务
其他保险服务
1.确保大病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使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后逐步纳入集中救治的大病病种享受上述保障政策,对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在10%以内,但自付金额过高,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再予以兜底保障; 2.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使实际报销比例达90%; 3.对非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盟市级医院、自治区级及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到90%。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治疗,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4.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患病住院的,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害”报销基本险后,患者自付合规纳入年度合规自付累计中,超过年度最高封顶额的,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0元、旗县级医院2000元、盟市级医院3000元、自治区级医院4000元、区外医院住院5000元,超出部分由保险公司兜底到90%;自付合规年度累计,达到或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患者实际住院费用,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再由保险公司兜底保障到90%。多次住院的合规自付年度累计由保险公司在下一年度的1月至3月份进行统计,统计后符合人员再由保险公司兜底保障报销。 5.最高给付补充医疗保险金30万元。 6.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申请资料齐全情况下,在七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毕。 7.有全国统一专业服务热线电话并开通扶贫兜底保险服务专线。精准扶贫健康保险补偿整个实施过程设计需合理、简便、快捷,能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精准扶贫健康保险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8.保险公司需实现与呼伦贝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对接。 9.保险期限,一年。
1.确保大病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使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后逐步纳入集中救治的大病病种享受上述保障政策,对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在10%以内,但自付金额过高,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再予以兜底保障; 2.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使实际报销比例达90%; 3.对非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盟市级医院、自治区级及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到90%。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治疗,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4.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患病住院的,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害”报销基本险后,患者自付合规纳入年度合规自付累计中,超过年度最高封顶额的,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0元、旗县级医院2000元、盟市级医院3000元、自治区级医院4000元、区外医院住院5000元,超出部分由保险公司兜底到90%;自付合规年度累计,达到或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患者实际住院费用,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再由保险公司兜底保障到90%。多次住院的合规自付年度累计由保险公司在下一年度的1月至3月份进行统计,统计后符合人员再由保险公司兜底保障报销。 5.最高给付补充医疗保险金30万元。 6.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申请资料齐全情况下,在七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毕。 7.有全国统一专业服务热线电话并开通扶贫兜底保险服务专线。精准扶贫健康保险补偿整个实施过程设计需合理、简便、快捷,能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精准扶贫健康保险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8.保险公司需实现与呼伦贝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对接。 9.保险期限,一年。
一年
确保大病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使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后逐步纳入集中救治的大病病种享受上述保障政策,对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在10%以内,但自付金额过高,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再予以兜底保障;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由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兜底保障,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使实际报销比例达90%;对非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盟市级医院、自治区级及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到90%。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治疗,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患病住院的,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害”报销基本险后,患者自付合规纳入年度合规自付累计中,超过年度最高封顶额的,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0
5,78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秀明、徐志有、王丽华、杨吉滨(采购人代表)、曲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其他保险服务):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提供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扎兰屯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扎兰屯市河西新区党政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155404833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扎兰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河西新区政务一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470-3260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天辰

电话:0470-3260680

扎兰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其他保险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扎兰屯市   保障局   医疗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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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ZCZLT-G-F-210011 二、项目名称:其他保险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其他保险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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