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688111961749210127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2024年度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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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5.2 评分标准中删除 “快速服务保障”评分项。
二、6.5.2 评分标准 “服务方案”评分项,将“(1)方案内容具有当天(24 小时内)出单、送单、批单、加保、承保承诺的得 7.5 分;缺少一项内容扣 1.5 分,扣完为止;(2)方案内容具有支持快速处理手段的得2 分;(3)方案内容承诺先行垫付赔款,无需投保人垫付任何费用的得 3 分;(4)方案中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报告、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事件处置方法的得 4.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 1.5 分,扣完为止;(5)方案内容承诺全款支付省内拖车、吊车、人工施救费用的得 2 分;(6)方案内容提供针对人身伤害法律援助得 1 分,提供针对财产损失法律援助得 1 分;(7)方案内容承诺提供代办年审增值服务得 3 分。(8)方案内容承诺个别特殊(重大)理赔服务得 3 分。”修改为“(1)方案内容具有当天(24 小时内)出单、送单、批单、加保、承保承诺等5点内容且每点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点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3分,扣完为止;(2)方案内容具有支持快速处理手段的得2 分;(3)方案内容承诺先行垫付赔款,无需投保人垫付任何费用的得 2 分;(4)方案中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报告、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事件处置方法等3点内容且每点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点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3分,扣完为止;(5)方案内容承诺全款支付省内拖车、吊车、人工施救费用的得 2 分;(6)方案内容提供针对人身伤害法律援助得 1 分,提供针对财产损失法律援助得 1 分;(7)方案内容承诺提供代办年审增值服务得 3 分。(8)方案内容承诺个别特殊(重大)理赔服务得 2 分。”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2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财政性资金。二、政采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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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文艺;联系电话:028-618868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曾睿;联系电话:028-853257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文艺 |
电话: |
028-6188682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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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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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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