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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关于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购买服务更正公告

时间:2022-01-28 07: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7426
22年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JC20220112-01(HBCN-202201-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购买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1-1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文件中“第四章 评定办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文件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一一对应,相关资料完整、清晰,查阅方便,得5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有基本完整的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基本对应,相关资料有缺失,得2-4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目录粗略,且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混乱,相关资料不清晰,得 1 分;页码不连贯,目录有缺失,不得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业绩证明1.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2.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业主验收评价资料且评价满意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资料并加盖公章)”, 商务部分满分30分不变。
(2)原文件中26.4最后报价补充内容: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 提交 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 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多次报价,该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意见的最终依据。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注:磋商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记录。
(3)原文件中“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书、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U盘一份。”更正为“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更正为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3、更正日期:2022-0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4026室

联系方式:027-6788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7-8872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芬

电   话:13277916504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武汉   更正   东湖   新技术   开发区   交通局   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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