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2200002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港经开区企业临时办公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2月2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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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港经开区企业临时办公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更正通知
一、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于2022年2月23日10时00分在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组织开展临港经开区企业临时办公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成交公告,在公示期间收到其他供应商的质疑并提供了相关佐证资料,质疑第一中成交供应商(广安泓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存在虚假响应嫌疑。经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顺德区经促局的联合核查,制造商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并非小型企业,故第一中成交供应商(广安泓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机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招标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二总则第六成交事项中: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决定取消广安泓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资格并顺延至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安润华电器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87000元
二、公示期:2022年3月18日
三、公示期间,如对成交存有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访或书面来函方式提出,并对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关线索或可供调查的证明。
四、监督电话:0826-287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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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3月1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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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广安区新科路2段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6-287018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26-29935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826-299359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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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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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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