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120220001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淮州执法大队办公区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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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报价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3.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产品清单。
4.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配送方案
5.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投标无折扣率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配送设备及人员
变更为1、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报价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更正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用投标价格参与评标。”
2、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加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及“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相应内容。
3、将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产品清单中加入了产品的所属行业,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将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投标无折扣率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处理。”删除。
5、将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配送方案中的“投标人未自行配置配送人员及车辆,采用物流公司直接配送的,此项不能得分。”删除。
6.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配送设备及人员变更。
7、本项目更正事项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 |
2022年03月2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计划文号:51012122210200000015 ;2、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金堂县财政局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已做需求论证。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5万元;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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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淮州新城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科玛小镇1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2808224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附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8-8667974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钟先生 |
电话: |
028-86679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