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DL-2022-013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乌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3-24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公告: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共计不少于4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两个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服务合同; 5、供应商提供近3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20、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现更正为: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两个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提供近3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20、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8、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更正日期:2022-03-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取消原公告内容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三条、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共计不少于4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龙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富民路7号 联系方式:027-8796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哲朔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23栋802室 联系方式:1338750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工 电 话:133875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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