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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2-05-17 11: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安新县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GX-HEBZB-2022101 项目名称:安新县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9975 最高限价(如有):114997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3)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代理商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农药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须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 五、开启时间:2022年05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受疫情影响,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供应商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 址 :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 系 统 ”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3、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4、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5、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不允许到开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地 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 联系方式:0312-5321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容城县正义路75号 联系方式:0312-56016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琛 电 话:0312-560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