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3)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和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2019年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6)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8)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8月25日10点00分到 2022年08月29日19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2、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1日10点4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时间:2022年09月01日10点40分
3、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1日10点40分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综治中心
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联系方式: 15299888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北二巷西安大厦201室
联系方式: 13279835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晓丽、牛小娥
电话: 1327983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