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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2-09-29 16: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宁夏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盐池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H-CG2022-007 项目名称:盐池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负责编制盐池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PPP模式项目实施方案及后续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原件均需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相应位置(原件扫描件放入副本中),开标现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财库【2019】38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至当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上二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电子件发送至邮箱(936827812@qq.com)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池县 联系方式:王紫曌 13519575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满轲 1819519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轲 电 话: 1819519689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合作 采购 政府 盐池县 竞争性 服务机构 上一篇: 2022年9月29日邹平市长山镇人民政府邹平市长山镇旱厕规范提升项目(二期)采购合同公示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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