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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基础网络三级等保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2-11-03 11: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基础网络三级等保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Z2022020 项目名称: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基础网络三级等保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基础网络三级等保安全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基础网络三级等保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FCGZ202202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溪县城厢镇永安路228号 联系人:薛小姐 联系方法:059523232430 代理机构: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法: 0595-22336918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永安路228号 联系方式:薛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联系方式:郑小姐,05952233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0595223369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采购 网络 安溪县 竞争性 人民检察院 工作网 上一篇: 2022年11月3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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