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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28]WHGC[TP]2022004、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7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WHGC[TP]2022004 项目名称: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448.02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49448.0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9448.02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006-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149448.0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供应商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含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供应商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21 21:38至2022-12-2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27 1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 开标室及评室标 六、开启 时间:2022-12-27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 开标室及评室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平和县大溪镇灵通31号 联系方式:0596-533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联系方式:0596-2676875转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0596-2676875转80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2-21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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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项目 山国 平和县 风景名胜 开发项目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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