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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项目勘测核量工作招标公告

时间:2022-01-06 08: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新民市水利服务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56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告信息 <body>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项目勘测核量工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1-06 至 2022-01-12
撰写单位: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项目勘测核量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项目勘测核量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172 项目名称:辽河干流滩区(新民市)居民迁建工程项目勘测核量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查看

需搬迁居民99户3076人;村委会2个;个体经济18个;无堤段逃避险居民1144户3442人;大棚拆除156359平方米,其中:暖棚21961平米、冷棚1541638平方米。以上全部内容的勘测核量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且测绘(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1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如未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如未携带将导致废标。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民市民族街32号 联系方式: 024-27516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公园道壹号 联系方式: 18640361651 邮箱地址: 55422368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6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席爽 电  话: 1864036165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民市   辽河   干流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居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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