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锦州市交通事故及交通执法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停放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1-07 至 2022-01-27 | 撰写单位: |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锦州市交通事故及交通执法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停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交通事故及交通执法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停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6310 项目名称:锦州市交通事故及交通执法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停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60,000.00 最高限价(元):2,1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拖车或者清障服务,停车服务或者停车场管理服务。 2.服务区域:锦州市凌河、古塔、太和、松山、滨海新区五个交警队大队管理辖区。 服务内容:负责辖区内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3.抽取专家类型:抽取经。、技术类、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类专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80,0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拖车或者清障服务,停车服务或者停车场管理服务。 2.服务区域:锦州市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所管理辖区。 服务内容:负责辖区内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3.抽取专家类型:经济类、技术类、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类专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时40分至2022年01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 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5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 电 话: 0416-21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