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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S20220107003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时间:2022-01-11 21: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lang=ZH-CN link="#336699" vlink=purple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清运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清运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及编号: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清运处置项目(TXS20220107003)。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总价:572.44万元,单价:420元/吨。 4.最高限价:总价:572.44万元,单价:420元/吨。 5.采购需求: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的固废清挖、装袋(含吨袋费用)、搬运、运输、处置单位接收、处置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方案)。 6.合同履行期限:25个日历天。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且市生态公益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审计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3投标人若为具备污泥处置资格的处置单位(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回转窑、电厂高温焚烧处置,严禁制砖制陶),须提供省内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不具备污泥处置资格的处置单位(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回转窑、电厂高温焚烧,严禁制砖制陶),须提供与具备污泥处置资格的处置单位签订的满足本次采购需求(13000吨)的意向性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和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处置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四室。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分别扫描为pdf形式压缩加密,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849097169@qq.co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2.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17:30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849097169@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3.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兴市新街镇振兴街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吴先峰 电 话:15052398956 项目联系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房金兰 电 话:15261055686 附件一: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新街镇宋福村污泥填埋点清运处置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受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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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泰兴市 污泥 招标采购 填埋 公告 新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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