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2-10 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三次)
- 项目编号: ZX-2021-4-ZY-02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提供蔬菜类、肉禽类、水产类、副食品、调味品类、糕点、冷冻食品、干杂类等等。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的猪肉等。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763,400(元)
- 最高限价:763,4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连续 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成立公司 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特殊资格要求: 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时间:2022-01-14 09:00:00至 2022-01-2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方式: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2-01-14 09:00:00至2022-02-10 13: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和其他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2-02-10 13: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 时间: 2022-02-10 13: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提供蔬菜类、肉禽类、水产类、副食品、调味品类、糕点、冷冻食品、干杂类等等。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的猪肉等。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1年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联系人:廖工
- 地 址: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
- 联系方式:1388527999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李工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座905
- 联系方式:139856386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廖工
- 电 话:1388527999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