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年招标 |
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部分)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1-19 13: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机关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部分管理和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NJ2021-044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部分)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 预算金额:2125000 最高限价(如有):2125000 采购需求: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部分管理和造价咨询 技术标准和要求里面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移交全部资料给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扶持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监狱及残疾人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为准);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2020年度任一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为准);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的一项执业资格;(2)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以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二楼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机关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37号 联系方式:0312-801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81675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敏 电 话:1373336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