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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妇幼保健院钬激光等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
时间:2022-01-28 01: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广丰区妇幼保健院钬激光等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广丰区妇幼保健院钬激光等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CGFCG-2021-082-01 项目名称:广丰区妇幼保健院钬激光等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8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3.其他资格条件:3.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3.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9日 00:00 至 2022年02月1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2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大厅交易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4、防疫要求:(1)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2)开评标前,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的投标人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健康码显示不为绿色的。(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招投标监督机构。(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发布的最新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永丰大道92号 联系方式:13970331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林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丰区新东街国际城A3 联系方式:15279390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0331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