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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1-29 10: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395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告内容文档<body>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1-3
2、项目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425,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1571001001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16425000 15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承接主体负责对南乐县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其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标准。
5.2、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日产水量不小于150m3。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
5.5、服务期限:2年。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30日 至 2022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乐县光明路275号
联系人:徐亚飞
联系方式:1853030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9号
联系人:陈忠豪
联系方式:1593939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忠豪
联系方式:1593939326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南乐县   建设局   招标公告   城乡   垃圾处理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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