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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2-11 10: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Y-GK-2022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细 描述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A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A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A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9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1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6条要求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采购与招标网相关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中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210030010000030455。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帐号—35050163650700002393。 6. 报名方式: (1)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3)邮箱报名:即投标供应商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发送邮箱(ptly2622689@163.com)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38****8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王、0594-2622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电 话: 0594-226268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仙游县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食堂 上一篇: 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LNG(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FCG-2022-00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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