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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LED屏改造建设(第三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2-14 11: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某单位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S2021012 项目名称:广场LED屏改造建设(第三次) 预算金额:5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帐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四)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未处于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失信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六)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凭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至 2022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 联系方式:马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0751-8286609 联系方式: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 0751-828660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广场 LED 上一篇: 清源创新实验室多功能催化剂性能评价装置、脱硫催化剂性能评价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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