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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县2022年度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2-02-26 06: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0849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Z-202202ZC-00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鹤财采计【2022】19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2022年度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会计服务、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3)投标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网上下载(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

①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中的《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
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专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3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 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②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3)联系电话:0718-5290619,联系地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股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8-5290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8-5290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浩

电   话:0718-5290662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招标   采购   项目   鹤峰县   交易中心   协议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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