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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期)与(清苑区城区街道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四期)项目建设管理 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3-01 13: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期)与(清苑区城区街道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四期)项目建设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DJS-2022-004 项目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期)与(清苑区城区街道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四期)项目建设管理 预算金额:2177600 最高限价(如有):2177600 采购需求:简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保修阶段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扶持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并出具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2日至2022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3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地 址:清苑区光明中街 081 号 联系方式:0312-8176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富昌街 联系方式:0312-81768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艳强 电 话:13730103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