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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3-14 11: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934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宁阳县   泰安市   防护林   山东省   林场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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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并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行投标备案。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采购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4-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202000008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预算金额:3465.0万元
        最高限价:346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46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计划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自2022年01月起,至2023年12月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5.2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5.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8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15日8时0分至2022年3月21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并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行投标备案。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采购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CA认证:0531-88038619。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到场人员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北落村(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联系方式:0538-5356218(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联系人电话:0538-608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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