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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5]HF[GK]2021015-2、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HF[GK]2021015-2 项目名称: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0299-其他会计服务 | 其他会计服务 | 1(项(2年))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 5) 天内交货,以具体审核项目合同约定完成的时间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含附件)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2)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特殊补充 描述:招标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23 10:40至2022-04-07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4-14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118号 联系方式:0593-5620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銮/孙小琴 电 话:0593-282231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22-03-23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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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项目 周宁县 招标公告 财政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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