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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岐山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2-03-30 11: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0044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岐山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2〕-008

项目名称:2021年度岐山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47,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7,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排灌机械 采购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备4套、移动绞盘式喷灌机2台、航架移动绞盘式喷灌机4台、四缸自走式打药机2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47,900.00 647,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2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公共安全用房 建设堆沤彩钢大棚1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3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0,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0,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采购有机肥腐熟剂半自动生产线整套设备并安装调试、3ZQ-32C型枝条粉碎机1台、SCPL50-6型枝条粉碎机24台、2吨锂电池叉车2辆、移动式SCS-100T电子地磅1套并安装到位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0,700.00 1,120,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4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采购抓草机、秸秆转筒式粉碎机、装载机、有机肥翻抛机、双头粉碎机、造粒机、滚筒筛等设备、3T电瓶叉车1辆、移动式SCS-100T电子地磅1套并安装到位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92,400.00 1,992,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5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土壤耕整机械 采购拖拉机2台、宽幅沟播机2台、三铧犁2台、旋耕机2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6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7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固态肥全套生产设备1套、液态肥全套生产设备1套、全封闭动物粪便运输车1辆、吸粪车1辆、装载机1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71,000.00 3,97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7(7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干湿分离设备1套、有机肥挤压造粒设备1套、有机肥槽式翻抛设备1套、250KW变压器1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33,000.00 1,03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8(8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采购有机肥转运供料装载机1辆、有机肥运输车1辆、粪尿拉运罐车1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7,000.00 44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9(9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农用搬运机械 采购装载机、运输车、叉车、压缩打包机、固定式100T电子地磅、拖拉机、破碎机、残膜回收机各1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2,000.00 60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10(10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公共安全用房 建设堆放彩钢大棚600平米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8,000.00 31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11(11号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环保监测设备 监测点建设及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20,000.00 3,6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2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3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4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5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6(6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7(7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8(8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9(9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10(10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11(11号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2(2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3(3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4(4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5(5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6(6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7(7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8(8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9(9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10(10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合同包11(11号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截图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宝鸡市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会议室

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2、到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并配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鸣镇风西路49号

联系方式:152294782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千川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6

联系方式:0917-3293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7-3293098

陕西千川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0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岐山县   黄河流域   二期   招标公告   污染治理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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