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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观镇都市农业现代农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01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人民政府(本级)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1785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楼观镇都市农业现代农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至县农商东街(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ZZB-39

项目名称:楼观镇都市农业现代农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10,337.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一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3,843,079.75
2 二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6,539,897.07
3 三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725,931.54
4 四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1,409,028.63
5 五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202,900.11
6 六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289,5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5(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6(六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合同包4(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合同包5(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合同包6(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至县农商东街(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农商东街(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周至县农商东街(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1、领取招标文件请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现场领取,谢绝邮寄)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48小时核酸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周至县楼观镇

联系方式:029-8518805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周至县农商东街(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9-8517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29-85170827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公告.docx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农场   农业   都市   楼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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