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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4-12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C122016 项目名称: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1,7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1,74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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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所属期为2021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2021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记录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4月12日 至 2022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CA证书和电子签章清远市线下办理点信息详见:http://cfca.gdhdxin.com:9080/view/index.html#top5。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63-3480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龙飞 电 话:0763-3390271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清城区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41101).pdf 委托代理协议.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记录仪 招标公告 城区 上一篇: 福州市长乐区首祉中心小学松下中心园大祉分园钢结构移动门岗亭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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