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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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药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各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5-06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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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202000017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
预算金额:235.2万元 |
最高限价:235.2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杀虫剂采购 | 9600 | 详见招标文件 | 96.000000 | B | 杀菌剂采购 | 9600 | 详见招标文件 | 96.000000 | C | 调节剂采购 | 48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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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供货完成。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A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①农药经营许可证,②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不允许重复中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2年4月15日8时0分至2022年4月22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各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交易系统“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手册”下载查看。 |
4.售价:0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肥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
地 址:肥城市三农大厦 |
联系方式:0538-3239613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县(区)泰西大街020号静馨园院内 |
联系方式:0538-32388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建 |
联系人电话:0538-3238856 |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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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采购 肥城市 泰安市 山东省 农业生产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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