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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征管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29 11: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9748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征管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SW2022CG-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征管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征管历史档案(预算130.2万元)

序号

类别

档案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1

征管历史档案

办税服务厅移交的2013-2019年度部分征管资料,内容包括代开发票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变更税务登记、涉税事项调查表、发票领购单等文书。

1、档案整理:档案分类、排序、档案并户、页码编写等

 

220.6万页

整理0.24元/页

2、数字化加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信息录入、档案装箱、数据挂接等

数字化0.35元/页

 

注明: (1)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2)档案页规格为A4页面、B5页面或16开页面,或不能连续展开的更小的页面,A3及更大页面计算为多个A4页面,单页正反面计算为2页面。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箱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电汇或网银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如邮箱报名请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电话咨询:陈雪婷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122101155699778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6号        

联系方式:周娜024-2435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王丽伟、陈雪婷、吴梦 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陈雪婷、吴梦

电 话:  024-2285319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区   沈阳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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