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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委托,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350721]ZZD[GK]2022002、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ZZD[GK]2022002 项目名称: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5040201-机动车保险服务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1(包) | 否 |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公务用车服务中心65辆公务车,参保险种为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为3年。 | 9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其他 描述:本项目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投标人员,若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核酸检测可以由出发地或开标现场当地具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检测和出具证明。非以上所诉地区的,需持绿色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到过高危地区的证明方可入场。 (4)明细:其他说明 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5-05 10:00至2022-05-2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5-26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顺昌县城南路123号交通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地 址:城中路50号 联系方式:1895066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1502室之一 联系方式:186059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鹭 电 话:1860599111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2-05-05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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