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年招标 |
樟树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第二次采购公告 |
时间:2022-05-06 0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樟树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精信-ZS2022-001-1 项目名称:樟树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3 个月。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调研和方案设计,确认为工作量的40%,3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的整体上线运行,确认完成工作量的95%,项目验收通过后确认为工作量的1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截图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书(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00:00 至 2022年05月12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盐城大道66号商会大厦裙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1),并提前微信扫码注册好《赣通码》见附表2;(2)投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前需测体温、戴口罩、扫描开标现场的“赣通码”,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开标室;非绿码的请在大楼外等候,授权招标人传递CA数字证书、项目开标所需原件、其他资料;(3)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与现场开标,如确需参加,按《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令要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樟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樟后第一时间到树花酒店(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离开树花酒店;(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 25 号 联系方式:15879561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樟树市商会大厦 A 栋 6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招 电话:15270426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