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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06 22: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7571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H20220328

项目名称: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

预算金额:6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YCH20220328

二、项目名称:《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其它专业技术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2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完成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和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项目工作》的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潜在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如实做出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5月 7日起至2022年 5月1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授权委托人时适用);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一式叁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③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九、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划帐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且符合下列规定:

保证金帐户如下:

帐户名称: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4405 0174 8626 0000 180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建设大道支行

1.交纳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如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名称。

    3.以银行划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4.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若提交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为非有效真实文件,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上报监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十四、公告期限:2022年 5 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来我司办理业务,请配合以下防控工作:

1.所有来我司办理业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2.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

3.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开标现场须单独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如河源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有新规定,按其最新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到现场投标,①须单独提交《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②递交投标文件和完成签到手续后请及时离开会场,勿在场内逗留;开标事宜提示: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和平县

采购人联系人:朱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50231817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2-6714880/0762-333233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671488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3.投标人承诺书

发布人: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5月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如实做出承诺。4.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和平县滨江东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方式:朱小姐1350231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            

联系方式:李龙龙15113448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龙龙

电 话:  151134488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和平县   建设局   招标公告   城乡   房屋建筑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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