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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5-11 19: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某单位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21-F1005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零星维修范围:某单位库室及附属设施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至 2022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将申领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及相关登记信息(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缴费二维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收到缴费二维码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52194391@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零星维修范围:某单位库室及附属设施设备;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数量:一家; (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一)申领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参考模版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申领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将申领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及相关登记信息(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缴费二维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收到缴费二维码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52194391@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把招标文件售价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方账号方视为有效报名。
投标方式:按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空期间外地来(返)邕人员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投标供应商自送投标文件或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方式送达,递交方式具体如下: 1.投标供应商自送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健康码、行程卡查询等。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1.2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材料: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须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投标供应商自送包裹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 收件人:邓彩云;联系电话:15677319251。 1.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自送投标文件的时间即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提交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自送的投标文件后,按照投标供应商在申领招标文件时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投标文件的收取情况拍摄录像,请投标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邮寄快递投标文件: 2.1通过邮寄快递投标文件时间至少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小时前,接收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时间即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2投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投标文件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邮寄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编:530001, 收件人:邓彩云;联系电话:15677319251。 2.4邮寄封面:投标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应与申领招标文件时的电子邮箱一致)。 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的投标文件后,按照投标供应商在申领招标文件时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投标文件的收件情况拍摄录像,请投标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3.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会现场参与开标流程。故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均取消签字流程(开标记录表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由投标供应商进行确认)。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采购单位监督代表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办公电话:13978883093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女士 办公电话:0771-2873315 纪检部门:黄先生 办公电话:0771-287324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某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樊女士/黄先生;0771-2873315/0771-2873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13978883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978883093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施工单位 上一篇: 深圳市急救中心社会急救培训课程研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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