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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
时间:2022-06-01 14: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阜宁经济开发区财税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style="tab-interval:21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开发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维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2-0001 2.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维项目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715.5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15.50万元。 5.项目概况:根据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对阜宁经济开发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和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进行建设并运维等。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为新建设2座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应至少包含57 种挥发性有机物,57种组分;新建47座空气微站,监测因子包括:SO2、NO2、CO、O3、PM2.5、PM10、气象五参数、TVOC;所建设备运维服务3年,负责提供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及相关配套实验条件(配备相应质控仪器设备及数量充足的专业运行维护人员)以及为保证完成上述工作衍生的一切工程作业、安装及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并交付招标人正常投入使用。经招标人确认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后的3年为设备运维服务期。 8.免费质保期:本次招标包含的全部设备和配件等免费质保期均为3年(自全部设备安装完成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间,中标人须免费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备件(须达到招标人使用需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9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___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____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联系人:崔永星 联系电话:0515-87231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2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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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采购 污染物 体系建设 限值 开发区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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