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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封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02 14: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镇赉县草原监理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01268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镇赉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封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CCG20220103Z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赉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封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2006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草原监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封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

2.3、招标范围:镇赉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预算:658.2128万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060208时30分至2022061017时3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招标文件领取,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627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一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5.3、投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应在2022062709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草原监理中心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2112号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0436-722307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电话:0436-3506333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06月02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镇赉县   招标公告   草原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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