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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某学校游泳馆补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07 12: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某学校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07-W1795 项目名称:游泳馆补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学校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以上项目金额总计124万元(说明:以上内容的包装、运输、安装和与现有设备的联调联试、施工等费用均包含在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交货地点:长春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所投产品及服务应在其经营范围内。 (四)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6月7日至6月 13日,每日上午08 :30 至11:00 ,下午13:30至16 :00。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1613、1615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0431-88580117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80095 采购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 月7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所投产品及服务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四)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1613、161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孙先生0431-8858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项目 游泳馆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学校 上一篇: 某部数字化小区基础平台及管理应用(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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