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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公司热源厂汽炉除渣系统大修、营口公司热源厂西侧三段除渣系统维修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09 1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2-0501-02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公司热源厂汽炉除渣系统大修、营口公司热源厂西侧三段除渣系统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公司热源厂汽炉除渣系统大修、营口公司热源厂西侧三段除渣系统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2.2采购内容:云港公司热源厂汽炉除渣系统大修、营口公司热源厂西侧三段除渣系统维修采购; 2.3采购预算:99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3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5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6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4.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469086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4.7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王悦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 话: 0431-8463430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长春 营口 采购 热源 系统 公司 上一篇: 新疆国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站VI标识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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