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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区2021年度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性安置住房东泰家园(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13 13: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08849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九台区2021年度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性安置住房东泰家园(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2-0502

项目名称:九台区2021年度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性安置住房东泰家园(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预算金额:373.051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3.051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本项目(房屋建筑和园区内配套(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至 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九台区2021年度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性安置住房东泰家园(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2022-0502

项目名称:九台区2021年度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性安置住房东泰家园(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预算金额:373.0511万元。

最高限价:373.0511万元。

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房屋建筑和园区内配套(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4.2 开标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4.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4.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3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347号

联系人:张铁明

联系方式:138043946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雨

电 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347号        

联系方式:张铁明13804394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李晓雨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雨

电 话:  0431-8054309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九台   长春市   棚户区   有限责任公司   工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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