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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路车辆,洒水车辆,清洗车辆,吸污疏通车辆,密闭压缩车辆,大型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15 13: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莎车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1117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扫路车辆,洒水车辆,清洗车辆,吸污疏通车辆,密闭压缩车辆,大型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NCG2022-GK-025

项目名称:扫路车辆,洒水车辆,清洗车辆,吸污疏通车辆,密闭压缩车辆,大型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280000

最高限价(元):16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扫路车辆,洒水车辆,清洗车辆,吸污疏通车辆,密闭压缩车辆,大型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扫路车辆,洒水车辆,清洗车辆,吸污疏通车辆,密闭压缩车辆,大型垃圾转运车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4.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期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相关及非社保的税种相关),新成立不满四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
7.(自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莎车县新城路莎车宾馆3号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1:00

开标地点:莎车县新城路莎车宾馆3号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98-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莎车县新城路32号

联系方式:0998-859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久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设计咨询总部大厦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1669910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瑾

电 话:16699106111





附件信息: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垃圾   招标公告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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