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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陕西省)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19 20: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汾渭平原(陕西省)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玉祥门蔚蓝国际A座1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B2022-023Z 项目名称:汾渭平原(陕西省)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烷基汞等形态分析功能)、蒸发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毕交货验收 合同包2(气相色谱仪(FID+FPD)、气相色谱仪(FID+ECD)、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带中心切割)、硫化物专用气体预浓缩仪、气体浓缩仪自动进样器、吹扫捕集仪(配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毕交货验收 合同包3(全自动总汞烷基汞分析系统、微波萃取仪、探头式超声萃取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毕交货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烷基汞等形态分析功能)、蒸发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气相色谱仪(FID+FPD)、气相色谱仪(FID+ECD)、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带中心切割)、硫化物专用气体预浓缩仪、气体浓缩仪自动进样器、吹扫捕集仪(配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全自动总汞烷基汞分析系统、微波萃取仪、探头式超声萃取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烷基汞等形态分析功能)、蒸发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违法税收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气相色谱仪(FID+FPD)、气相色谱仪(FID+ECD)、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带中心切割)、硫化物专用气体预浓缩仪、气体浓缩仪自动进样器、吹扫捕集仪(配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违法税收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3(全自动总汞烷基汞分析系统、微波萃取仪、探头式超声萃取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违法税收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6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玉祥门蔚蓝国际A座15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9号后楼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9号后楼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注: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2、疫情期间,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持有西安一码通绿码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文件售价:300元整/包,售后不退。 5、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 联系方式:029-8542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9号后楼四楼401室 联系方式:029-826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婷 电话:029-8268097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9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平原 陕西省 组分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大气 手工 上一篇: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园光纤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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