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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5日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2-NK-G0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25 01: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2-NK-G0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S2022-NK-G003 项目名称: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1333400.00 元 最高限价:23876673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至 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 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相关当事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6/common_list.shtml。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 付款方式: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暂定估算价格为4.7199元/吨,最终以南康区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1、污水处理的单价超进水单价按基本单价的60%计算欠进水单价按基本单价的80%计算欠进水与超进水单价依据上述计算比例随基本单价的调整而调整。2、污水量1)基本水量:为2万吨/日。2)保底水量:自开始商业运营后,运营期的第一年保底水量为1.4万吨/日;运营期的第二年为1.6万吨/日;运营期的第三年为1.8万吨/日;运营期的第四年至运营期结束为基本水量的100%,即2万吨/日。3)超进水量:社会资本方实际污水处理量大于基本水量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实际污水处理量小于或等于基本水量时,则不存在超进水量。4)实际水量: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当月结束后的日均污水处理量。5)欠进水量:(1)社会资本方实际污水处理量小于保底水量时,欠进水量为大于保底水量小于基本水量的部分,具体为:A运营期的第一年为大于1.4万吨/日,小于基本水量2万吨/日的部分,即0.6万吨/日;B运营期的第二年为大于1.6万吨/日,小于基本水量2万吨/日的部分,即0.4万吨/日;C运营期的第三年为大于1.8万吨/日,小于基本水量2万吨/日的部分,即0.2万吨/日;D在运营期的第四年至运营期结束则为大于基本水量的100%(2万吨/日),小于基本水量2万吨/日的部分,即0万吨/日。(2)社会资本方实际污水处理量大于或等于保底水量并小于基本水量时,欠进水量为大于社会资本方实际污水处理量小于基本水量的部分,具体为:A在运营期的第一、二、三年,欠进水量=基本水量-实际水量;B在运营期的第四年至运营期结束则无欠进水量。3、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政府方在运营年的第一年内提供的日均原污水量不少于1.4万吨/日,在运营期的第二年不少于1.6万吨/日,在运营期的第三年不少于1.8万吨/日,自运营期的第四年开始至运营期结束为2万吨/日,若政府方不能按量提供以上污水,不视为违约。在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如下:1)政府方提供的原污水小于保底水量时:当月付费总额=(保底水量*基本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基本水量-保底水量)*欠进水单价*当月运行天数】2)政府方提供的原污大于或等于保底水量,但小于基本水量时:当月付费总额=(实际水量*基本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基本水量-实际水量)*欠进水单价*当月运行天数】3)政府方提供的原污水大于等于基本水量时:当月付费总额=(基本水量*基本服务费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实际水量-基本水量)*超进水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基本单价、超进水单价和欠进水单价的单位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基本水量、欠进水量、超进水量、实际水量的单位为万吨/日。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当中标金额≤100 万时,按 1.5%收取;当 100 万<中标金额≤500 万时,按 0.8%收取。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 联系方式:0797-664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0797-669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97-6691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