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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遂川县长征先遣学院空调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7-01 0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遂川县红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主管)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遂川县长征先遣学院空调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遂川县长征先遣学院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2】G051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长征先遣学院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962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上传以下资格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到系统,否则,资格不符合: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和电信等可以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提供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江西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2日 08:00 至 2022年07月2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200.00元),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事项的通知》(吉财购[2022]13号)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持大于或等于投标保证金额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采用电子系统网上缴纳保证金,电子系统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政采【2022】G 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红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主管) 地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17号 联系方式:1850796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0796-632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796-6327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