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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福清市宏路街道宗地2018拍-14号地块“融侨锦江二期”店铺与停车位出租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7-06 11: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民委员会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晋建招[2022]031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宗地2018 拍-14号地块“融侨?锦江二期”店铺与停车位出租 预算金额:1592.4337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2.4337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民委员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宏路街道宗地2018 拍-14号地块“融侨•锦江二期”店铺与停车位出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22]031号。 2、预算金额、最低限价: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 ①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④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⑥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需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⑧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 ①合格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有效个人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且信用良好,有存在不良信用的视为无效投标; ④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需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提供: 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有效个人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且信用良好,有存在不良信用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需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每天9:30-12:00,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址:2022年7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云亭小区南门三号门会议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招标人: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法:13950339453 13、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法:0591-83635908
附1: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和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附3:招标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到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因中标人拖延等非不可抗力原因逾期未签,视为中标人弃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商业店铺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天内。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不存在违约行为并如约交还租赁房产后1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八年的承租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方式: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云亭小区南门三号门会议室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云亭小区南门三号门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 联系方式:何先生 13950339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91-83635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8363590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清市 锦江 停车位 地块 二期 招标公告 店铺 上一篇: 2022年7月6日南阳理工学院2021年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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