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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0日本溪市产业园区区域综合评估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9 14: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35461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告信息 <body>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产业园区区域综合评估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8 至 2022-07-15
撰写单位: 辽宁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溪市产业园区区域综合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产业园区区域综合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1490 项目名称:本溪市产业园区区域综合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及实施范围

1、服务内容

编制本溪市7个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报告,评估事项范围包括土地勘测、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环境评价、地震安全性等,具体评估事项由中标方与园区商定。

2、实施范围

区域评估是指在一定功能区块内对评估事项等实施联合集中评估、评审,形成专业分类的成果报告,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经政府公布,供进入该区域的投资者共享的多专业联合专项评估、评审。本溪市7个产业园区(园区总规划面积约为107.284km2),将原来需要由项目单位逐项进行的各类评估,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报,实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评估评审成果。包括:

2.1土地勘测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土地勘测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2.2节能评价。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节能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2.3水土保持。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确认和评定,具有为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和行政职能外延的双重作用。

2.4水资源论证。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2.5洪水影响。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洪水影响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2.6地震安全性评价。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2.7环境评价。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开展区域环境评价,并建立评价成果库,供本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使用。

★二、主要任务

1、确定区域评估清单。根据辖区内自然地理条件、产业定位和同类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涉及的评估评价事项,对照上述评估种类,确定区域评估区域范围、事项和编制要求,确定区域评估清单,形成本区域评估具体实施方案。

2、统一组织区域评估。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细化评估内容和具体要求,确定编制内容、深度、结果等具体要求,明确编制时限,并完成区域评估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3、共享区域评估评价成果。实施区域评估后,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估成果,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单独做上述评估评价,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三、区域评估工作流程

包括前期准备、正式启动、编制报批、结论共享四个环节。

区域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方案确定阶段

明确区域评估评价清单和范围。接受委托评估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区域的现状、规划以及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和要求,编制评估工作方案。

2、报告编制阶段

通过现场监测、勘探、资料收集和处理,开展论证分析,编制区域评估、评价报告,编制评估报告,形成评估结论。

3、报告审查及批准

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批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结论共享公布。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选定区域内以及政务外网公开发布,供各相关审批部门和区域内落户企业下载使用。

★四、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在提交最终评估报告后,还应开展后期服务,包括评估报告结论的应用解释、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的衔接等。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咨询和解答。

★五、其它要求

1、由中标人负责组织编写评估报告,并保证报告编写质量。对出具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有相应资格要求的,要保证报告出具单位满足要求。

2、报告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最高限价: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元/㎡)

1

土地勘测

0.026

2

节能评价

0.124

3

环境评价

0.149

4

水土保持

0.027

5

水资源论证

0.044

6

洪水影响

0.035

7

地震安全

0.13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响应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号 联系方式: 024-42218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024-86204980 邮箱地址: lnbx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1101300023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达菲 电  话: 024-8620498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日本   园区   招标公告   区域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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